本来是一部宗教批判的片子,因为老太太的原谅而让批判力度大减,五十年后才想起找儿子,以及如此轻易的原谅,可能更多的还是出于赎罪,而不是爱吧。当然,也可以把这个当成另一种形式的批判:宗教对信众泯灭人性的洗脑太成功了。我写过诗,然后没有时间再写诗;我爱上了一个我所向往的野马一样的男孩,然后开始教他像我一样循规蹈矩。我也想要开着快要散架的二手车超速行驶在美洲大陆的平原上,我其实也有小偷小摸的坏毛病,我喜欢干燥的空气烫过我的皮肤,有一分钱就走一分钱的路,不吃饭不睡觉。二十几岁的年纪可以不用考虑吃饭睡觉的问题,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再去变坏了,我的宝贝。这部剧可以说这是我观影以来看到过观众反响最一致的一次,那时候文章还是一个很有票房号召力的演员,毕竟那时候还是好男人,影片进行到三分之一大家发现了,文章其实就是个比龙套多点台词的那么个角色,根本不像宣传渲染的那样是主演,一半时,朋友说走吧,我说不太尊重人吧,没想到回头一看,放映厅里除了睡着的和接吻的基本都走了,我没有呆下去的理由了,出门时门口检票的工作人员意味深长的说:又一波,多年后我后悔因为当年吝啬不舍得电影票钱没早走,我也感谢这部电影,因为它我才和这个朋友百无聊赖的去了宾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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